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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县:坚持“三个持续” 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

来源:省巡视办 时间:2023-4-20 17:24:27 点击量:353

自十三届濮阳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,县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,立足本职,不断开拓创新,抓紧抓牢“三个持续”,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。

一是持续完善“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”工作机制。2022年7月,濮阳县结合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》等上级文件精神和本县实际,在现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础上,增设濮阳县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公室,简称“监督办”,与巡察办形成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的“一组两办”格局,构建了巡察办管“巡”、监督办管“督”、被巡察单位管“改”的“巡、督、改”工作架构。工作中,监督办明确了10项工作职责,并坚持“日报告、周通报”机制和“五帐”工作法,推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有效落实。2023年以来,先后完善制定了3项制度,进一步规范整改监督工作,提升整改质效。出台《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职责规定》,明确县委书记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、县级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中的职责,合力形成以上率下、压力层层传导、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。出台《关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》,统筹整合多方监督力量,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、乡镇纪委的监督职责,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。出台《巡视巡察整改问责办法》,完善问责机制,压实整改责任。

二是持续完善“政治画像”工作机制。2019年下半年以来,濮阳县创新巡察方式方法,开展“政治画像”工作,加强对被巡察单位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,为县委了解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,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和重点关注。2023年3月,出台了《关于对被巡察单位开展“政治画像”工作的办法》,对“政治画像”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。其中,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从政治建设情况、团结协作情况、履职尽责情况、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、精气神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刻画,对党政主要负责人、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主要从政治表现、能力、责任、作风、气质、人品、为民意识、遵纪守法等8个方面进行刻画,确保“政治画像”刻画更加精准、形象,为县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抓手。2022年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,已向县委提交“政治画像”报告11份。

三是持续规范“巡察报告问题底稿”工作。问题底稿是巡察报告的重要支撑材料,既是巡察过程和结果的书面证明,也是确保巡察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有力证据。为保证巡察报告问题底稿质量,濮阳县进一步完善《县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》,规范底稿的填写、制作、签字、装卷等各个环节,确保问题底稿目录清晰,内容填写完整,组长签字、印证材料等要件齐全。工作中,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组问题底稿制作的指导和审核把关。2022年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,巡察组、巡察办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,共装订成卷问题底稿96册,涉及县直单位21个、乡镇1个、村(社区)226个。(濮阳县委巡察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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